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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I. P. Abramskii: Vragi i druz'ia v zerkale Krokodila, 1922-1972. Moscow: Pravda. 1972.

車窗上文字:"Seats for passengers with children."

八月份有兩則關於「不讓博愛座」的新聞事件:之一,年輕女生不讓博愛座給孕婦,網友發動人肉搜索;之二,清大學生不讓博愛座,毆打七旬老翁。大多數的人皆因「老人」和「孕婦」對博愛座的需求是「顯而易見」的,於是一面倒地抨擊撻伐「不讓博愛座」的年輕人,卻忽視其中資訊不對等的破綻。在這兩則新聞中,我並不偏向任何一方,其實也沒必要說些什麼。不過我從高中通車上學以來,對於博愛座與讓座的問題一直有些疑問與想法,也斷斷續續有些相關的思索。剛好因這次機會而在網友的facebook頁面見識並參與了精采的討論,也激發了我更進一步的思考,我無權將整個討論串轉貼過來,於是就在此將我的回應以及其他想法整理成一篇文章以記錄之。

首先,「不讓博愛座」與「不讓座」之間,究竟存在著何種差異?我第一段特地用引號將「不讓博愛座」強調出來,是因為只要稍加觀察就可發現這些年輕人被撻伐的關鍵並不在於「不讓座」,而是「不讓『博愛座』」,如果要以「長幼尊卑」或「濟弱扶傾」的道德觀去責難他們,顯然當時在場的多數人都沒有將座位讓出來,何以他們就被標籤為最欠缺道德觀的眾矢之的?其實我最不解的是一種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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